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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餐规定

2024年11月27日 12:37  点击:[]

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餐规定

、为规范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餐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基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工作餐为确因工作需要,从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销餐费的用餐事项。

、工作餐为确因工作需要在校内的用餐。

工作餐执行餐费标准:人均标准不超20元。

工作餐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用餐

需使用基金会支付经费的工作餐用餐前,须填写“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餐审批单未事前获批准的用餐事项一律由用餐人自行支付餐费。

、进行工作餐费用转账报销时,须向基金会提供与餐费相对应的“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餐审批单以及项目书、会议通知、会议签到等材料无误后,方予以转账报销。

八、本规定由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负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餐审批单


下一条:二级学院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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