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校园基础设施与文化建设捐资捐赠项目及方式
捐赠类别 |
捐赠项目 |
鸣谢方式 |
金额(万) |
建筑设施类 |
楼宇 |
冠名权 |
捐赠金额≥建筑物造价1/2 |
镌刻留名 |
捐赠金额≥50 |
实验室(含共建) |
冠名权 |
捐赠金额≥实验室投资总额1/2 |
阅览室、会议室、报告厅 |
冠名权 |
捐赠金额≥投资总额1/2,或捐赠金额≥20 |
雕塑、碑石、景观石、景观、文化长廊 |
镌刻留名 |
捐赠金额≥20 |
电子大屏幕 |
专属捐赠铭牌 |
捐赠金额≥建设造价,或实物捐赠 |
楼宇内公共区域小型学习角、交流区建设 |
冠名权 |
捐赠金额≥建设造价,或实物捐赠 |
阅览室、会议室、报告厅室内桌椅 |
专属捐赠铭牌 |
捐赠金额≥0.2/椅(桌),或实物捐赠 |
景观座椅 |
专属捐赠铭牌 |
捐赠金额≥0.3/椅,或实物捐赠 |
树木 |
专属捐赠铭牌 |
≥0.3/棵,或实物捐赠 |
学术文化活动类 |
学术论坛 |
冠名权 |
捐赠金额≥20 |
鸣谢 |
不限 |
师生文体活动 |
冠名权 |
≥5 |
鸣谢 |
不限 |
奖助教(学)金 |
冠名 |
≥5,或实物捐赠(价值≥5) |
鸣谢 |
不限 |
刊物出版 |
鸣谢 |
≥0.2 |
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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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鸣谢 |
根据项目和捐赠人具体商定 |
注:
1、校友可采取个人捐赠、集体捐赠、单位捐赠的形式进行捐资;
2、固定资产产权均属天津农学院,由学校统一管理,可供捐赠者免费使用,使用年限、使用面积可根据捐资多少确定;
3、捐赠者对捐赠的教室、实验室、报告厅等房间具有自行冠名权,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属租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