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杰出校友”评选办法
为表彰校友对社会及母校所做的贡献,扩大母校影响,提升母校形象,激励全体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进步以及母校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天津农学院校友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与名额
1、评选范围:天津农学院全体校友。
2、评选周期:原则上每五年评选一次。
3、评选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1、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母校做出突出贡献。
2、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等做出重大贡献。
3、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年二月份正式启动“杰出校友”评选工作,发布评选通知。
2、成立“杰出校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友会代表、各地校友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3、评选年三月--五月,学校各单位、个人和各地校友会向校友会办公室提交推荐人名单和事迹材料。
4、校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上报材料,对被推荐人进行初审,提出候选人名单。
5、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审议,提出建议名单。
6、学校审定。
四、表彰方式
1、在校友代表大会上对杰出校友予以表彰,并颁发“天津农学院杰出校友”奖杯。
2、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杰出校友的成就和事迹。
五、本办法由天津农学院校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