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优秀二级校友会评选办法
为了促进二级校友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二级校友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与名额
1、评选范围:在天津农学院校友会正式备案的各地校友会。
2、评选时间:每年评选一次,三月份启动。
3、评选名额:每年评选2个优秀二级校友会。
二、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领导成员结构合理,及时补充,按
期换届。
2、积极联络校友,及时收集、更新校友信息,建立健全校友联络群和网页,上报本地所属校友信息不低于实际人数的50%。
3、校友活动形式多样,校友会及其分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校友参与度高的联谊活动。
4、校友会能够利用当地各种资源,关注、关心、关爱和服务校友。
5、推荐宣传校友,每年至少向母校推荐两人以上的优秀校友。
6、关心母校发展,动员广大校友为母校发展做贡献,积极参与校友年度捐赠和其它捐赠项目。
7、保持与校友会办公室的密切联系,积极参加校友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或承办会长、秘书长会议、基金会理事会年会等活动。
三、评选程序
1、每年三月,各二级校友会向校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2、校友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3、确定本年度“优秀二级校友会”,制定表彰文件。
四、表彰方式
1、颁发“天津农学院优秀校友会”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优秀校友会的先进事迹。
3、评选出的优秀校友会在每年的校友会会长、秘书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介绍经验。
五、本办法由天津农学院校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