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资产盘点工作制度
根据《天津市天津农学院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和《天津市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为加强我会资产管理,防范风险,保障我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我会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我会资产的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盘点工作范围与内容
(一)盘点范围
我会全部有形资产及存货,包括固定资产、捐赠物资、办公用品、礼品以及以天津农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名义接受的各类捐赠资产及各专项基金用于实施公益项目所采购的固定资产、设备等。
(二)盘点内容
资产盘点是加强资产管理,对资产实有库存数量及其金额进行全部或部分清点,以确实掌握在某个期间内和时间点的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环节。
我会资产盘点主要针对以下几项内容:
1.资产办理入库前进行数量、质量的检验及盘点;
2.定期查明资产的库存数量及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3.查验库存资产质量有无变化、有无损毁现象、有无超过有效期限、有无长期积压等现象,必要时还须对库存资产进行技术检验;
4.资产保管条件是否符合保管要求;
5.库房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其它在资产盘点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专项基金资产。
二、盘点形式及人员
每年12月份进行全部实物资产的盘点。盘点工作由我会秘书处办公室及财务负责资产管理的人员共同进行。
三、盘点要求
资产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如实准确登记好资产台账,资产发生变动要及时计入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1.盘点中所有资料必须真实,盘点人员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盘点过程要求准确无误;
3.严格按照盘点流程进行盘点,包括盘点区域、盘点资料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资产;
4.盘点表数字书写要工整、清晰可辨,不得随意涂改;
5.盘点时注意资产及人身安全。
四、盘点职责与权限
1.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资产盘点计划,做好准备和盘点工作;做好盘点后总结及资产处置工作;
2.财务人员负责资产盘点结果的账务汇总分析;负责盘点差异账务处理的审核等工作;
3.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有责任配合及协助盘点部门做好盘点工作,盘点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证盘点按计划进行;
4.涉及专项基金资产的盘点由专项基金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盘点工作。
五、盘点工作流程
(一)盘点前准备
1.资产管理员在盘点前日做好资产账面数量的统计工作,做好账、物盘点表;
2.盘点前日检查库房盘点物品的状态标识,堆码整齐,便于盘点工作的进行;
3.盘点当天不发生出入库,不进行资产调配,以保证存货状态与账面数相符。
(二)盘点过程
1.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对计划范围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记录所盘点资产的数量、质量状态、存放状态等;
2.盘点人员根据盘点汇总表,认真、逐一进行资产盘点、记录;
3.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对盘点记录进行录入、汇总;
4.如出现资产盘点差异,资产管理人员要进行查找及重新盘点,直至查明差异原因。
(三)盘点后总结
1.盘点人员打印盘点汇总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财务部各执一份备查;
2.对盘点差异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报会领导,并进行账物处理;
3.对临界过期、损坏资产提出处置建议,报会领导;
4.对库存不足的物品进行补库。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